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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**,书店老板问。」

「《霸道大将军爱上我》的二卷写完了没,说好些人都在催了。」

正伏在案前奋笔疾书的我不耐烦地回道:

「哎呀,快了快了,别催了,催命也没有这么急的啊!」

我是胎穿到京城一个小官家的庶女。

自小爹不疼娘不在,每日还要受嫡母嫡姐的磋磨。

为了吃饱饭我便写起了话本。

上辈子看过的狗血小说多,写起话本来如鱼得水,很快成了京城里最火的话本先生。

其中最火的都是大将军林彦的同人话本。

什么《我与将军二三事》《霸道将军的小娇妻》……

以至于后来**脆专门只写他一个人了。

谁让林大将军是京城无数闺中少女们最想嫁的男人呢,没有之一的那种。

林将军出身高贵,年少成名。

最关键是长得那叫一个英俊倜傥,常年霸榜京城第一美男称号。

托他的福,我这几年赚得盆满钵满,终于实现了财富自由。

当然了,仅仅是财富自由而已,我的人身很不自由。

比如现在,我要出门去给书店老板交书稿,还得低三下四地求嫡母。

「你整日里往外跑,成何体统!传出去败坏了我们沈家的名声,连累了娇娇,看我不打断你的腿!」

我想起到处给公子们送手帕、妄图高嫁的嫡姐,不禁在心里翻了个大白眼。

她的名声还用我败坏吗?

而且,我每个月就能出一次门,哪里叫整日往外跑了。

当然,我只敢在心里翻,面上还是一派真诚:

「母亲容禀,上次母亲让我帮阿姐绣的手帕还差一种线,我想去绣坊里找找看。」

听到我是为了沈雪娇,她的面色终于和缓了些,虽不情愿到底还是点了头。

出门刚走了一截,就见前方围了一大堆人。

爱吃瓜的我怎么能错过,忙带着丫鬟樱桃凑上去。

看了才知道原来是林将军大胜回朝。

大军浩浩荡荡,当头的那个身着银色铠甲,胯下是赤色马,头顶的红缨随风飘起,端的是意气风发,俊美无铸。

围观的人群一片欢呼,无数的手帕、香包往他身上丢过去。

还有些胆大的,直接大喊:「林将军,看我,看我!」

那场面比起上辈子见过的追星场面丝毫不逊色。

我惊呆了,谁说古人含蓄矜持的?

只是在热闹的气氛里我却听到了几声哭腔。

寻声望过去,是一位长得好看的小姑娘。

一边丢着手里的手帕,一边哭着说:「怎么就是丢不过去啊?」

看她急得快哭了,我心里不忍,走过去想帮帮她。

「此时风大,你这手帕飘轻的,能丢过去才怪。」

我朝她伸出手:「给我,我帮你。」

她一脸感激地把手帕递给我。

我接过手帕,低头四处找了找,然后捡起一块石头,包在手帕里用劲朝林彦丢过去。

我一脸得意地转头向那姑娘邀功。

却见那姑娘吓得花容失色,同时听到几声大喝:「有刺客!」